广东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6:43 点击数: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须设置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标示在实验室入口处,列明实验室名称、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警示标识、防护措施及紧急事故联系电话。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3、所有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的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以及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了解本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未经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4、实验室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实验结束后,参与实验的人员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将实验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等按规定归类放好,不能随意放置。同时打扫实验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

5、所有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的人员必须掌握使用实验室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6、实验室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应确保畅通,严禁在实验室内堆放个人物品及其它杂物,在实验进行期间严禁将疏散门锁上。

7、若发生安全事故,在场的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8、实验室管理员下班离开前应清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和相关资料,关闭水、电、气、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报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高要校区后勤处值班电话:15975260288 保卫处值班电话:8387230

鼎湖校区后勤处值班电话:13426953188 保卫处值班电话:262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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